上海晟皋電氣網訊:9月17日,浙江省發改委等6部門出臺《關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明確:
1、2018年6月1日-12月31日并網的家庭屋頂光伏,對2018年的發電量,“自發自用,余電上網”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0.32元/千瓦時補貼;
2、2018年5月31日前備案,2018年6月1日—7月31日并網的工商業屋頂光伏,按0.1元/千瓦時標準給予2018年發電量補貼。2019年視國家下達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再作安排。
3、省內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,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,補貼標準為0.1元/千瓦時;明確可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的屋頂分布式光伏,在未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助之前,由省電力公司繼續給予墊付。
4、浙江省2019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政策,待國家后期相關政策明確后再作研究。
信息來源:國家能源網 信息整理:上海晟皋電氣科技有限公司